[文集] [专题] [检索] [独立评论] [海阔天空] [矛盾江湖] [全版论坛]

独立评论

所跟帖: 脠眉脌楼 脣碌碌脛脢脟隆掳脢脺脳脭录潞卤O露陆隆垄路枚脰煤隆垄脮脮脳o脰庐脠脣隆卤隆拢   2021-11-29 11:59:35  


作者: 脨矛脣庐脕录   脜庐陆脤脢娄脨脭脟脰掳赂脌媒拢卢碌卤脠禄驴脡脪脭脢脢脫脙虏禄脥卢路篓脗脡拢卢赂梅鹿煤赂梅脰脻露录虏禄脥卢拢卢露脭 2021-11-29 14:07:00  [点击:1340]
未成年人,自然适用侵犯儿童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但如果该地有中华民国这样刑法 第228條利用權勢性交或猥褻罪,无疑也必然适用。

问题是这些案例,尤其是对18岁成年学生性侵案例,毫无疑问否定了你们顽固坚持的、想当然想出来的、职务性侵案中“被害人不同意才是性侵,同意就不是性侵”的教条。

中華民國刑法228條 利用權勢性交或猥褻罪,用法律强制规范形式,不管被害人同意不同意,把职务性侵案件中,利用权势性侵一律规定为性犯罪,否定了你们自己想当然的“被害人不同意才是性侵”这个教条,你还要蛮不讲理坚持你们想当然的教条?

为洗地顽固坚持强词夺理到这种地步?
锟斤拷锟洁辑时锟斤拷: 2021-11-29 17:38:20

加跟贴

笔名:     新网友请先注册笔名 密码:
主题: 进文集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