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我認為王有才在美國的組黨行為,可能也不違反他曾在中國簽下的協議,因為中美兩個國家的法律,互不管轄。在中國簽下的協議,在美國並不生效,所以對王有才沒有約束力。當然在道義上應該有效。
司令和許多人憤憤不平,我猜想是,民主黨在國內受迫害,成了海外的金字招牌,這招牌不能被其他人冒充和濫用,否則真牌字也不吃香了。
劉路的意思是,哪有真正的招牌?都是山寨。
請兩位指正,不知我揣摩得對不對?
司令和許多人憤憤不平,我猜想是,民主黨在國內受迫害,成了海外的金字招牌,這招牌不能被其他人冒充和濫用,否則真牌字也不吃香了。
劉路的意思是,哪有真正的招牌?都是山寨。
請兩位指正,不知我揣摩得對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