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自然适用侵犯儿童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但如果该地有中华民国这样刑法 第228條利用權勢性交或猥褻罪,无疑也必然适用。
问题是这些案例,尤其是对18岁成年学生性侵案例,毫无疑问否定了你们顽固坚持的、想当然想出来的、职务性侵案中“被害人不同意才是性侵,同意就不是性侵”的教条。
中華民國刑法228條 利用權勢性交或猥褻罪,用法律强制规范形式,不管被害人同意不同意,把职务性侵案件中,利用权势性侵一律规定为性犯罪,否定了你们自己想当然的“被害人不同意才是性侵”这个教条,你还要蛮不讲理坚持你们想当然的教条?
为洗地顽固坚持强词夺理到这种地步?
问题是这些案例,尤其是对18岁成年学生性侵案例,毫无疑问否定了你们顽固坚持的、想当然想出来的、职务性侵案中“被害人不同意才是性侵,同意就不是性侵”的教条。
中華民國刑法228條 利用權勢性交或猥褻罪,用法律强制规范形式,不管被害人同意不同意,把职务性侵案件中,利用权势性侵一律规定为性犯罪,否定了你们自己想当然的“被害人不同意才是性侵”这个教条,你还要蛮不讲理坚持你们想当然的教条?
为洗地顽固坚持强词夺理到这种地步?
锟斤拷锟洁辑时锟斤拷: 2021-11-29 17:3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