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集] [专题] [检索] [独立评论] [海阔天空] [矛盾江湖] [全版论坛]

独立评论

作者: 脨矛脣庐脕录   露脭脧麓碌脴路篓脙陇陆虏鲁拢脢露拢潞脰脨脠A脙帽鈥∶该惷屄仿228鈥攍 脌没脫脙鈩⒚犫灻澝惷斅铰宦幻裁⒙扖脳茂 2021-11-29 01:40:45  [点击:1614]
中華民國刑法
刑法 第228條 利用權勢性交或猥褻罪

刑法 第228條
利用權勢性交或猥褻罪

1.對於因親屬、監護、教養、教育、訓練、救濟、醫療、公務、業務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因前項情形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3.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说明:

非常明确,利用职权性交猥亵,已经被中华民国定为刑事罪。它并没有规定被害人赞成同意与否作条件,说明只要利用职权性交猥亵,不管被害人同意与否,都是性侵而且是犯罪。

加跟贴

笔名:     新网友请先注册笔名 密码:
主题: 进文集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