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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评论

所跟帖: 脕玫脗路 碌脷脠媒鹿聺 脭芒脫枚FBI   2021-03-11 22:01:31  


作者: 脕玫脗路   碌脷脣脛鹿聺 路篓脥楼脡脧碌脛脻^脕驴 2021-03-11 22:07:55  [点击:1812]
我和小嬌被帶到法庭上去見法官,由法官決定是否保釋。

法官問我:“政府檢控官指控你非法持有武器罪,你身邊的這位鄭小姐跟你是同謀罪,我現在徵求你的意見。你是認罪呢,還是要去法庭組織陪審團審理這個案件?”

這是美國的一項刑事司法制度,被告人通常在第一次見法官的時候,不會被實際審理案件,而是可以選擇認罪或者不認罪,如果選擇認罪,檢控官可以考慮撤銷一些指控,由法官作出相對較輕的判決;如果選擇不認罪,那就意味著跟檢控官打官司,那樣就有兩種結果,一是被陪審團宣佈無罪,即指控罪名不成立,被法官宣佈無罪釋放;二是被陪審團宣佈有罪,即指控罪名成立,被法官判處較重的刑罰。這就是美國人引以為自豪的陪審團制度。

這項制度源自於英國中世紀,實際上具有重大缺陷。因為陪審團成員全部由不具備法律知識的老百姓來組成,他們只不過臨時接受了法官短時間的培訓,內容也無非是關於法律程式的解釋,然後聽了檢控官和律師在法庭上的辯論,就現蒸熱賣上庭定人生死,確定當時人有罪還是無罪,這實在跟娃娃開大汽車一樣胡鬧,一樣不合情理。人人都知道,法律知識不是只用幾十分鐘的解說就能完全明白運用的,否則為什麼法官、檢控官、律師要花那麼多時間和金錢去讀法學院、進行嚴格的職業培訓考取執照才能擔任?醫生、消防員、司機、警察等等都要經過嚴格培訓、考核合格才能上崗,為什麼唯獨決定一個人的生死、自由的陪審員卻可以不接受嚴格培訓就擔當如此重任?遺憾的是,今天標榜民主、法治、人權的美國司法制度,卻仍然在沿用英國中世紀延續下來的陪審團制度,人類文明在進步,科技在不斷發展,古董級的由十二名不懂任何法律的陪審員決定當事人是否有罪的制度是否也應該與時俱進、進行改革?不少無辜的刑事被告人被這種沒有任何道理的陪審團判處有罪,不能不引起美國司法界的重視。但是美國的政界和司法屆,一概以保守主義為榮,不思改革。居然沒有誰提出改變這種完全不合理的制度。

我當然不會考慮讓什麼鳥陪審團去審理我的案子,我也不能認罪,也就是說,這兩條路我都不能選擇,可是這是在法庭上,法官就是上帝,他老人家開了口,我又能怎麼辦?我開始暗自後悔聽了老張的餿主意了。

我鼓起勇氣對法官說:“法官閣下,我可以選擇有條件認罪,如果您能讓逮捕我的那個警官到這裡來親口跟您說,他是在我的房間裡抓住了我,並且搜出了炸彈,我就認罪,您判我多少年我都認了。”

法官想了一下,說:“這個提議有趣,但是需要跟檢控官商量,檢控官,你同意被告的動議嗎?”

檢控官沒想到我會提出這樣一個古怪的動議來,不過他也希望我能輕易認罪,不要讓他去挑選什麼陪審團,這樣有利於節省司法資源。而且如果他不同意我的動議,我不認罪,上了陪審團,如果控方證人真像我說的那樣,不能證明在我的房間裡抓了我,那他的臉可就丟大了。所以,雖然我的動議在這個階段提出不甚合理,因為證人需要在正式開庭時才對法官作證。他還是同意了我的意見。

於是,船上的逮捕我的警官被迅速傳到了法庭,站在法官面前。

法官問他:“是你親自逮捕了這位先生嗎?”

他看了我一眼,說:“是的。”

法官:“你從他的房間裡搜出了什麼東西了嗎?”

警察:“我根據舉報,在他的房間裡搜出了一瓶液體,那個瓶子上有個標誌寫著炸彈。”

法官:“被告人,你有什麼可說的?”

我請求詢問證人。法官同意了。我問:“警官先生,你逮捕我的房間是多少號?”

警官:“1432房間。”

我從身上拿出船票,說:“法官閣下,我的房間不是1432,而是1564。我這裡有證據。”

法官看了船票,那上面有我的護照號碼。

法官又問警官:“你有什麼話可說?”

警官:“我確實是在1432房間抓了被告人,但是我不確定那是他的房間。”

法官:“炸彈是從哪裡搜出來的?”

警官:“也是在同一個房間,即1432房間。”

我問警官:“你能確認那不是一瓶普通的水而是液體炸彈嗎?”

警官說:“我不能。”

我說:“我能。請你把那瓶液體炸彈出示給法官,我來向法官證明它不過是一瓶普通的水。”

警察從隨身帶的箱子裡拿出那瓶炸彈來。交給法警。法警交給法官。

法官認真看了看,這不過是一瓶普通的礦泉水,上面有個標籤,寫著英文單詞:Bomb。

法官問我:“你如何能夠證明它不是炸彈?”

我向法官請求打開這瓶水,讓我親自喝一口。

法官徵求了檢控官的意見,同意了。

我正好渴了,打開這瓶水,一口氣喝了小半瓶。然後把水交給法警。

法官看我安然無恙。就對檢控官說:“這是我見到的最不可思議的控訴。你還堅持指控他非法持有武器罪嗎?”
檢控官紅著臉,說:“我撤銷起訴。”

法官敲了一下法槌,宣佈:“鑒於政府撤銷了起訴,本案兩被告無罪釋放。”然後轉身離開了法庭。

法警過來給我喝小嬌打開了手銬,讓我們離開法庭。

在法庭門口,我見到了史密斯探長,他過來跟我握手,然後將一隻手銬銬住我的手腕,面帶笑容地宣佈:“我以欺騙法庭罪逮捕你。走吧。”

在我身後,另外兩個女探員也把小嬌夾住,進了另一輛汽車。

我驚愕地無以復加。氣憤的問史密斯:“你搞什麼名堂?”

史密斯示意我看車窗外,我看到了一個熟悉的人影閃過,鑽進一輛汽車裡。是老錢!
锟斤拷锟洁辑时锟斤拷: 2021-03-11 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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