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川


[论坛主页] [网友文集] [专题讨论]

·论坛规则·

一、本坛欢迎广大网友在理性平等、文明表述的基础上,畅所欲言。基本原则是“话题不限,观点不限,鼓励对话,反对对抗”。

二、为了维护一个良好的讨论气氛,本坛保留下列管理手段:

2.1、版主对下列帖子一律删除:

2.1.1、用任何语言攻击网友家人;
2.1.2、揭本坛网友真身隐私。

2.2、版主对下列帖子将酌情删除:

2.2.1、用任何语言攻击网友本人;
对于下列情况,删帖从严:
2.2.1.1、使用性、动物或排泄物词汇攻击网友;
2.2.1.2、一人多笔名“围攻”网友;
2.2.1.3、本坛管理人员攻击网友的帖子,和网友攻击管理人员的帖子。

2.2.2、用词不文明的帖子。包括:
2.2.2.1、使用性、动物或排泄物词汇攻击非本坛网友(包括公众人物);
2.2.2.2、使用性、动物或排泄物词汇攻击某个特定的群体(包括性别、民族、种族等等);
2.2.2.3、其他用词不文明的帖子。

2.2.3、揭网人其他隐私;
2.2.4、相同或相近内容反复上贴;
2.2.5、纯粹测试;
2.2.6、纯粹广告(包括为贴在其他论坛上的违反本坛坛规的帖子提供连接做广告的帖子);
2.2.7、纯粹色情内容;
2.2.8、纯粹宣传性帖子;
2.2.9、短时间内大量上贴;
2.2.10、作者本人要求删除;
2.2.11、涉及其他论坛争议的帖子;
2.2.12、乱码帖;

2.2.13、以下几种情况的转贴:
2.2.13.1、转贴不注明是转贴的;
2.2.13.2、转贴不注明原作者笔名的;
2.2.13.3、修改转贴文章标题,尤其是篡改标题攻击辩论对手的;
2.2.13.4、短时间内大量转贴(原则上每天不超过三篇)。

2.2.14、关于删帖、封名的投诉(有关投诉请通过版主信箱进行,如果直接贴在论坛上,版主有权将其移到全版乃至删除)。

注:
2.2.15.1、将违规内容写进标题的,删帖从严;
2.2.15.2、一个帖子被删,其所有跟帖也将一起被删;
2.2.15.3、对于利用本坛提供的旧帖修改功能,将旧帖内容换成违反坛规的内容的,和新上一份违规帖同样对待。视其情节轻重,版主有权采取删帖、关文集直至封笔名的手段。

2.3、版主对下列笔名将一律封杀:

2.3.1、笔名使用者在帖子被连续删除后,仍反复上内容相同或近似的帖子。

2.4、版主对下列笔名将酌情封杀:

2.4.1、笔名本身带有任何人身攻击色彩;
2.4.2、笔名本身作为帖子,违反以上任何一条坛规;
2.4.3、冒用本坛注册网友、其他知名网人、其他知名人物的名字或笔名;
2.4.4、笔名使用者多次上违反坛规的帖子。

注:由于本坛采用邮箱注册法,一个笔名被封,有可能导致该邮箱注册的所有笔名同时被封。

以上坛规适用于本站所有论坛。不同的论坛,话题的侧重点会有所不同,删帖尺度也会有所不同。酌情处理的范围,以当值版主的意见为准。